遗弃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所以接到报警后,会将这类案件转到刑警队。
于大章前世就处理过好几起类似案件。
被遗弃的目标人群通常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这类案子不难,但却不好处理。
因为这里面涉及到一句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是不是以为现在这样的事少了?
恰恰相反。
还是那句话,现实很残酷。
八十年代,弃婴数量在每年五千名。
九十年代,这个数字就激增到了五万名,翻了十倍。
直到2010年,再次翻倍到每年十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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