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原主现在这么叛逆的时候。
秦霜送他去读职高,想着到时候出来有一门手艺。
夫妻两人都没读过什么书,但也知道多读点书总是好的。
原主在学校也没有认真听课,对他而言,上职高就是换了一个地方玩儿,跟着同学天天上网吧。
认识了一群校外的小混混。
觉得自己很厉害在外面混社会,收保护费。
人一多想法就多。
学生那儿收的保护费太少不够用,就想着去其他地方弄点儿钱花花。
三人结对,五人成群。
晚上去撬路边小卖部的门店。
因为穿着校服,小卖部老板第二天就找到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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