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笙是在第二天上午八点多醒来的。
明明睡了很久,但起来依旧觉得很累,很疲惫,那些绵绵不断,错综繁乱的梦将她的精力抽得一干二净。
窗外的雨还没停,下得淅淅沥沥的。
早餐是张姨端上来的,吃完后,她就把照片视频以及录音一并打包发给了裴绥。
斟酌了下,又打字问了句:裴律,他在酒店长期包下一间房和小三居住约会,这种情况能算作是同居吗?
那头的裴绥是过了十多分钟后才回的:每次居住时间长吗?
孟笙抿唇:不太确定,但这次只住了两天。
裴绥:在法律的定义上,同居通常指已婚人士与第三方未以夫妻名义但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他长期包房,只为了每个月去和第三者住几天,是不构成同居的。
孟笙的心瞬间从凉水里过了一遍。
这也是商泊禹的考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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