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楼,转弯,当酒吧的舞台摇头灯照射到眼睛时,熟悉的刺痛传来,无论多么烂醉的熟客就知道自己找对地方了。
【Babsp;inbbsp;Ihitthesack,】
【I''vebeentoolong,I''mgdtobeback】
【YesI''mletloosefromthenoose,】
极具冲击力和感染力的音乐滚席卷大脑,节奏吉他的强力和弦、主音吉他的激情solo、贝斯的稳固低音和鼓的强烈节奏共同构成了令人肾上腺素飙升的摇滚。
路明非不喜欢摇滚,但这个世界已经把他的审美强兼过一遍。
这段时间路明非的娱乐项目就是用网络去搜几十年前的‘未来动漫’以及听摇滚音乐。
顺带一提,他现在最喜欢的乐队已经从小清新女声变成了硬核朋克,和夜之城几乎每一个居民一样,喜欢上了一个名为【强尼银手】的乐手,强尼的口头禅也被学去——
“超金属,酷毙了——嘿,埃莫立克,晚上好。”
路明非和酒吧门口站着几乎有和房门一样高,一样宽的壮汉打招呼,显得轻车熟路。
对方在看见路明非后也点头,“克莱尔从老古董唱片店淘来的,应该是有点年代的音乐了,合你胃口就行——进去吧,别让你的伙伴久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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