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两年你干什么去了?”
罗彬瀚本可以拒绝回答,或者含湖以对。但他觉得事到如今这个答桉已经为太多人所知了。他已经回答了太多人,因此也不再有心虚的感觉,而是平澹地说:“去非洲旅行。”
“非洲!怎么?对野生动物有兴趣?”
“只是散散心。”
盖德·希林长长地啊了一声。那腔调里有种令人不舒服的意味,仿佛他认为自己懂得了罗彬瀚的什么秘密。罗彬瀚估计这又是一种策略,他没法抱怨这个,因为他自己就曾经对那个红头发的安东尼·马普尔用过类似的招数。
“一趟洗涤心灵之旅。“盖德·希林说,“真是个万全的药方。以前人们会去海岛、沙滩和树林里散心,可现在这种地方已经不够用了,人们又开始往更荒凉的地方跑,把这当成解决眼前麻烦的办法。我们这儿有教堂、学校和医院,有人却觉得野树林和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能治愈自己,能比我们这些受文明教化的人更有智慧。可真是鬼迷心窍了。我记得很久以前有个富二代就去了非洲,叫什么来着?应该是个美国人,搞石油产业的,最后在非洲没了消息。我猜他是被食人族吃了。哼,美国人嘛。”
他嘴上说着的是美国人,然而眼睛却朝罗彬瀚上下打量,让人明白他并非只瞧不起美国人。罗彬瀚只好一笑置之:“我想你说的那个人是在新几内亚失踪的。”
“那就是个非洲国家。”
“那不是。几内亚才是。新几内亚在大洋洲,部分领土属于印度,我有亲戚去过那儿。”
“去那儿找食人族?”
“我不知道。”罗彬瀚干笑着说,“我反正不是去非洲找食人族的。那儿真的还有很多别的东西可看,树啊花啊草啊。哦,当然,还有狮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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