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察之罪,戴罪留职,另外罚俸半年,以观后效。”
就这,明显不够,没达到胡惟庸的预期。
只听到胡惟庸接着说道。
“医侯郑雄,执掌药局期间,下属杨一天、吴忧有贪污不法之罪。”
“执掌教坊司,十六楼中饱私囊之风犹甚,共有二十来起发生。”
“包括应天府同样如此,有不法之事十数起。”
“臣以为,此事中,郑雄年纪轻轻,御下不严,能力也有限,才有如此多的不法发生,郑雄难当大任,该当革职去官,以轻其害。”
“还有,臣询问得知,郑雄的家里在江宁买了万亩土地,没买多久,郑雄便宣布从南京城南修一条直通江宁的直道,其中正路过那片土地。”
“臣以为郑雄存在利用官职之嫌,为自己谋私利的举动,当严惩之。”
“两罪并犯,臣以为当将郑雄明正典刑,处以死刑,请陛下恩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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