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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十九章 判罚 (4 / 18)

作者:郑家老二 最后更新:2025/8/24 19:59:04
        没一会,郝大力和柳不成两人便被带到了郑雄面前,随着左右喝着「威武」,待到说完两字,净场完毕,审案正式开始。

        「你俩一个借钱,一个没钱还,都是息钱太高所致。」

        「此案,息钱明显太高,仅仅几天,就翻了一倍还多,通判,这种息钱按律当如何处罚?」

        通判对于律令还算熟悉,将其中的律令告诉了郑雄。

        「大人,宝训中要求「今后放债,利息不得过二分三分」。」

        「明律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

        「一本一利」即利率100%。各时期诏令及地方各级官府处理债务案例,制定有关政策时基本上都是按照这一上限及取息总量的规定办事的。

        关于「利上起利」(即复利),古代法律对此一般是禁止的。

        明律里「年月虽多

        ,不过一本一利」,就是规定利息总量上限是本钱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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