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等,蒙古人。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
第二等,色目人。多西域人,部分契丹人被划入色目人。
第三等汉人(又称汉儿),概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云南人,及最晚为蒙古征服的四川汉族。
高丽人也属于这一等。
第四等南人(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最后为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原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和河南行省南部)各族。
汉人﹑南人绝大部分都是原宋朝的汉族。
当然看似传承有序的的关系,没有证据能证实。
而且汉人在元军的高层中也有不少。
但是仔细想想,地位肯定是没有多少的,四等划分就算没证据作证也大差不差。
同为游牧民族崛起的满清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什么时候真正把汉人当自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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