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请随我来。”
随后又跟着牙行的头头一起逛了另外的四处宅院,不过都没有第一家的好。
不是太小,就是价格过高,还是刘大官人的宅院最符合郑雄的预期。
“就第一家,刘大官人家的宅院,这几家都不尽如人意。”
“是,大人。”
房契是契约的一种,按照今天的标准去看应该属于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百五十一章买房
古代的房契往往只有一份,并且只会写明出卖方是谁,中间人、经手人是谁,一般不会出现买方的名字,并在买卖完成后将房契交由买方收藏。
因此,在中国古代,房契一旦丢失,捡到房契的人完全可以以此自称买方,要求房屋的居住者腾退。
即便对簿公堂,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如果不能请到中间人、经手人,甚至是原房主作证,也可能很难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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