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公,朝廷法度,乃定国安邦之基,不容触犯。
“还望诸公将《汉科》带回各族诸地,誊抄宣讲,令族中之人莫要犯了大汉科条。
“其中首要者,如科条所言,凡勾结魏逆、流寇、山匪祸乱乡里,抗拒国策,扰乱市易,阳奉阴违者,国法俱在,朝廷必严惩不贷,届时,勿谓朝廷言之不预也。”
诸族老尽皆凛然颔首,连道唯丞相之命是遵。
萝卜加大棒嘛,一众族老这么一把年纪了,当然知道这个道理。
但是丞相今日先喂一把萝卜,然后抡下一根大棒。
其后又喂一把萝卜,紧接着又抡上一根大棒。
座中诸族就这么一点又一点,一节又一节,跟切香肠似地把自己的核心利益让了出去。
虽然大汉也许诺了政治利益,但事实上,这些政治利益不是立刻就能兑现的,需要给他们时间,等他们族中子弟慢慢爬上高位,这一笔交易才能算是真正的对等。
但不论如何,大汉与关中的利益交换已经开始,双方的利益开始真正捆绑在一起,朝廷需要以法束下,难道不是应当的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