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大家知道他们是抄袭,又能怎么样?
该玩的人照样玩。
大公司就是这样,自有大儒为他们辩经,最后再来几句,“爱玩不玩。”“小工坊做不出好货,真不如给XX公司。”“多少钱一条,我也想干。”
诸如上述这样的话。
如果真打官司,大公司也能一直拖,拖到小公司破产,然后这事不了了之。
这就是小公司的结局。
而且,到时候再倒打一耙,说小公司抄袭大公司的也是完蛋。
“企鹅南极”和“蜘蛛网格”两家的公司干这种事也不少,每次都是原作者大败而归。
甚至有一些作品被抄袭了二十年,有些“考古党”才在历史的废墟中找到原作者。
有人敢发声也会被堵嘴。
权衡利弊后,这个哑巴亏只能先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