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售价稍微贵了一些——打了五折还需要一万五!
再一次印证了系统定价的随性。
这年头歌曲版权并不值钱。
哪怕是在港台,拿张信哲今年的新歌《过火》来说,创作支出也就三万港币。
刘若英的《为爱痴狂》,给到陈升的是四万五台币,差不多是一万四人民币。
而内地音乐市场就夸张了。
卞留念为《今儿个真高兴》谱曲,报酬是三千块钱。
《一封家书》是八千块钱。
《暗香》怎么算都不可能卖三万块,除非是按照2002年的物价算。
一万五的话,苏超暂时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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