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任和政协主席一言不发,前者是因为梁惟石已经占了绝对上风,不需要他锦上添花。后者是因为杨丽芸已经无力回天,他雪中送炭也无济于事。
“那你们说说,怎么严肃处理?”杨丽芸被逼无奈,只能极不情愿地开口回道。
“我建议,报请上级党委,给予郭强同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梁惟石十分直接地将处分级别划在了既能让对方接受,但又接受的相当难受的界限上。
他不是不想提出更严厉的处分措施,比如党纪处分的第三档‘撤销党内职务’,行政处分的第四档‘降级’或第五档‘撤职’。
但是,这个目的很难达到。
毕竟郭强对县公安机关临时负责人的改换不涉及真正的人事任免,毕竟郭强背后还站着杨丽芸,毕竟市里在考虑处分时,往往会参照‘治病救人’的原则,予以从轻处理。
说句实话,这件事放在一般县市,根本就不是个事儿!
谁不知道组织部长就是县委书记人事安排方面的代言人?县委书记想用谁基本都是一句话,包括县长在内,有哪个常委敢持反对意见?
潜规则,那也是规则!
“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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