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不说,就说这协议,终归还是日本人占便宜。
因为共和国没钱啊,签这个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吸引日本投资和技术,反过来共和国的官方在日本投资却非常少。
总共在日本才几个华夏企业啊?
而且大部分都有日本人作为合作方参股。
所以像坛宫饭庄这种没有日本人参股的还带有官方性质的华夏企业就更少。
反过来在共和国开展业务的日企又有多少啊?
这么一来,谁敢轻易就弄啊?
一旦你弄了人家,人家怎么想?会不会弄你?
那就是开了个坏头儿,不是自己对自己下刀子嘛。
更何况就连这具体的双边税务条例怎么定的,该怎么执行,这税务调查官也不怎么熟悉,很是吃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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