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别的,就因为在日本,在金牛宫唱片公司,邓丽君是毫无疑义的女王,神一样的存在。
不但所有人都要对她毕恭毕敬,她对自己唱片也有着绝对的把控权,甚至所有员工都以为她服务为荣。
不过,即便宁卫民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邓丽君仍然眼里不揉沙子,她并不认为这就够了。
“只是据我所知,大陆内地是没有版权这一说的吧,即便我的歌都给你,你也很吃亏的呀。别人都是扒歌拿来就用,我也没法去告他们。我给的授权对你来说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啊。你还有其他要求吗?”
“还有的。”
宁卫民沉吟了一下,“我希望如果有一天,你的歌曲能够在大陆发行的话,或者你要去大陆进行商演的话,到时候你能考虑与我合作,或者交给我来代理,至少也让我做个中间人,沾沾你的光……”
然而他却没想到,当这些要求从他口中说出来,邓丽君却气得要跳脚了。
不是嫌弃他要的太多,而是嫌弃他提的这些要求全不靠谱
“哎呀,你简直是太不像话了。这都是未来的事情啊。不但时间安排难确定,有没有这种事,能不能办成也说不好。宁社长,即使我现在答应,跟你签合同也没有任何意义啊。你应该知道因为两岸关系,我去大陆演出的变数有多么大的。你到底想要些什么?能不能实在一点,提出真正像样子的要求来啊……”
好嘛,得亏大家都是坐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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