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过程中,假设电厂发电成本为0.3元/度,上级要求电厂卖给电网的价格为0.1元/度。
这就导致电厂每发一度电,亏损0.2元。
电网卖给居民和商业机构,均价0.5元/度,去掉0.1元/度,每卖一度电,盈利0.4元。
随着时间推移,电厂越卖越亏,负债越来越多,然后破产重组;电网越卖越赚,盈利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绝大多数电厂没有改革,属于集体所有制,或混合所有制,无法上市。
电网,也就是电力公司,属于改革后的产物,可以上市,可以套现,可以凭借股市盈利,铺设更多电力设施。
于是问题来了。
三系核电厂是三系集体的产物,你们总不能也这样玩。
所以三元高科希望市场自由,也就是核电站不接入电网,自产自销,并且0.5元~1.2元/度,售价高于电网,不构成恶意竞争。
而上级认为这不符合规定,希望按照原本流程,也就是核电站以0.1元/度的价格,把电卖给电网,然后上级按照核电站发电成本,给予核电厂补贴,保证不赔,否则核电厂项目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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