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打出这四个字,停顿了半秒。
【我方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航不构成公诉方所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其所有行为,均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依法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韩清走到他身后,看着屏幕上那行字,心脏猛地一跳。
不是防卫过当,不是激情伤人,而是……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这已经不是辩护了,这是在向整个公诉体系宣战。
【理由如下:】
【一、案发地点为被告人李航的私人住宅。死者赵鹏及其同伙,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以非法手段破门而入,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二、根据当事人徐佳女士的陈述,赵鹏等三人的目的,是为索要钱财。此行为构成‘入室敲诈勒索罪’,属于严重暴力犯罪。】
【三、敲诈勒索未遂后,赵鹏等人对被告人之妻徐佳女士,实施了暴力压制、撕扯衣物等行为,并由其同伙进行手机录像。此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同样属于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林默的指尖在键盘上敲下最后几个字,仿佛带着金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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