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公诉方提出的强奸罪指控,我方已提供医学报告、聊天记录等多项铁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其完全不成立。”
“但,对于案发当晚,我方当事人袁钟因情绪激动,与张知女士发生肢体冲突这一事实,我方予以承认。袁钟的行为确实存在过当之处,他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全额支付张知女士因此产生的全部、合理的医药费用。”
这番话让所有人都有些意外。主动承认错误,并愿意赔偿,这是一种极为坦诚的态度。
连公诉人都抬起了头。
然而,林默的语气陡然一转。
“但是!”
这两个字,如同惊雷。
“我方当事人的坦诚,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的行为可以被姑息!”
“对于原告张知女士,在本案中展现出的一系列行为,我方提请法庭注意!”
“一!以婚姻为诱饵,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诈骗我方当事人财物累计高达三十五万元。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其行为已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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