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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五章 比较 (7 / 11)

作者:西湖遇雨 最后更新:2025/8/4 16:29:35
        你想想,要是换做其他人,干了一辈子终于谋朝篡国了,结果被大明的南征毁了一辈子的事业,又被俘虏到了大明,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调整过来心态,重新规划好自己的未来吗?想都不用想,肯定是不可能的,要么内心充满了仇恨,要么自怨自艾。

        而胡季犛,根本不需要什么心理按摩,到了异国他乡,身份转换完毕后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主动去通过合理的接触借口,去接触异国的高层政治人物,了解庙堂情况,为自己是否采取下一步行动收集决策信息。

        不过当两人的谈话逐渐进入比较有实质性内容的阶段的时候,姜星火的话语,也不再那么客气了。

        “改革的步伐并非是越大越好,我这里有几封新任交趾布政使司布政使和按察使的来信,不能给你看,但大概说一说也无妨。”

        随着姜星火的话语,胡季犛的神色,慢慢凝重了起来,眼神中微不可查的那一丝不服气,也逐渐收敛,直至消失的无影无踪。

        胡季犛的行政政策改革,其实是他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东西。

        譬如土地制度,在陈朝时期,陈朝皇帝将大量的土地分封给宗室和亲信,这些贵族大量招募和收买家奴,掠夺性地开垦荒地、建立庄园,而胡季犛把收土地为国有,限制土地掠夺,没收前朝王公贵族的土地,任何人的土地不得超过十亩,违者将多余的田地充公,只有受封大王或长公主的人,也就是胡氏的皇室成员,才能无限制地拥有土地除此以外,又下令各路、府、州、县官设立勘丈机构,拥有土地的人都要到该机构登记土地的数目,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一块板上,插在田里,没有登记资料的田一律没收为公田。

        这种土地制度的变革,只能说是一刀切,还是用四十米长的大刀来切,非常的狠。

        而且由于安南国是遗留有奴隶制残余的,这种奴隶制残余,有点类似于华夏的隋唐时期,当时陈朝的法律规定,宗室王公贵族有权豢养家奴多达千人,这些家奴大多都受到了歧视,从事重体力劳动,而且家奴没有控告主人的权利、禁止与平民结婚。

        胡季犛篡国后,修改了相关法律,规定除了极少数人可以豢养少数家奴之外,禁止其他人豢养家奴,颇有唐修隋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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