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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七章 会审 (10 / 14)

作者:西湖遇雨 最后更新:2025/8/4 16:29:35
        古代不比现代,离婚不是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就完了,而是有三种离婚模式,休妻、义绝、和离。

        通常的一纸休书的休妻条件是「七出」,也就是按照《礼记》的规矩,分别为「不顺、无子、Yin、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义绝就是官府强制离婚,只有出现殴打妻子父母、买妻卖妻、重婚等特殊情况才会发生,官府会强制更改户籍;和离则是由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自愿离婚,而和离不是夫妻之中一个人的单方面想法,必须双方都有离婚想法,而且要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离婚,而且要官府允许后才能更改户籍。

        所以,发现姜星火怎么卡《大明律》的BUG了吗?

        在大明法律的现行标准里,是没有《离婚证》这个东西的,双方结束婚姻的实际标志,是更改户籍。

        而在离婚的三种模式里,第二种「义绝」是官府强制执行的,官府登记在册;第三种「和离」是双方自愿同时去官府登记改户籍。

        但问题是,第一种休妻,则不是按照法律,而是按照传统道德要求,也就是《礼记》的「七出」进行的,休妻在理论上确实需要给官府报备,但这种报备的前提是需要更改户籍。

        可问题是,休妻的婚姻关系中止,在休书出现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完成了。

        那我可以不可以在确实符合「七出」条件下把妻子休了,而我

        俩不改户籍?可以。

        我俩不改户籍,还是住在一起,算不算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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