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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三章 回报 (2 / 19)

作者:西湖遇雨 最后更新:2025/8/4 16:29:35
        按照明朝制度,三法司会审的流程其实并不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的高层们齐聚一堂,主官并排坐在一个桌子上,然后开始审理案子。

        这个画面属于最后一步。

        真正的常规流程是刑部先审,然后大理寺复审,这两个过程都由都察院监督。

        在明初自洪武开国以来,刑部的地位是很高的,所谓“太祖高皇帝初即位,惩元宽纵,用法太严,奉行者重足立,律令既具,吏士始知循守,其后数有厘正,皆以祯书为权舆云”,主要是老朱觉得元朝法律太宽泛,而且再加上其治国主张就是严刑重罚,历经洪武四大案,刑部可谓是威名赫赫。

        都察院的本职工作虽然是纠察弹劾官员风纪,但还有另外一个职能,也就是参与案件的审判,但都察院虽然在案件过程中有参与,参与的却不是案件本身,而是三法司中的其他两家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是否合法合规.换言之,都察院对于案件本身是没有审判权的,它只是监督者的角色。

        而大理寺的职责,便是“四方有大狱,则受命往鞫之;四方决囚,遣司官二人往莅。凡断狱,岁疏其名数以闻,曰岁报;月上其拘释存亡之数,曰月报狱成,移大理寺覆审,必期平允”。

        刑部是初审,刑部不通过,后面都白扯,大理寺卿陈洽不在,大理寺少卿是不敢顶着压力硬判背这个锅的,除非他不想在三法司系统混了。

        而且就算能让皇帝给大理寺少卿施压,把李至刚的案子硬判下来,恐怕专利法和盐法也没法通过。

        内阁三杨这时候是没胆量说话的,国师和大皇子之间的交锋,不是他们能插嘴的。

        朱高炽当然知道姜星火是在故作不知,就是在让他把实话说出来,但此时也是无奈,只得说了实话。

        “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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