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淮盐场煎办盐课,其役不均,灶户有一丁而办盐三十引者,有七八丁亦办三十引者。」
当时巡盐御史发现了这一问题,于是给朱元璋上书如是说道。
鉴于户盐制这种制度明显存在严重的弊端,因此老朱下令按丁口数来征收盐税,洪武二十三年,丁盐制正式在大明的一京十三布政使司通行......但按丁口征收正盐虽然看起来很公平,而且也为朝廷增加了盐税收入,但实际上给灶户造成的负担,比以前还要大。
第四百四十章蛀虫
于是,一边是需要缴纳更多的正盐,一边是余盐只能换日渐贬值的宝钞,也就怪不得灶户要铤而走险,冒着违反盐法的风险,直接把手里的余盐卖给出价更公平的商人了。
但这样做的后果显而易见,破坏了开中法的根基—盐引制度。
朝廷给灶户宝钞,灶户向朝廷缴纳食盐,这是闭环的过程,商人想要获取食盐销售的资格,就只能向朝廷购买盐引,盐引就是销售食盐的合法依据。
现在盐引和纳粮的顺序出现了混乱,灶户又与商人直接接触导致盐引的逻辑失效......没有朝廷这个中间商赚差价了,哪个商人还会费劲巴力跑去先给边关运粮食再来拿盐引呢?
正是这两点,导致了盐税的收入凭空消失了150万两。
弄清楚了这150万两究竟是怎么消失的以后,殿中众臣,不由地心头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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