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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二章 立法 (13 / 16)

作者:西湖遇雨 最后更新:2025/8/4 16:29:35
        所以,京城各部寺衙门里有些流言蜚语,实在是再正常不过,若是没有这些,反而没那味儿了。

        “你觉得呢?”

        姜星火挑眉,不置可否地反问道。

        金幼孜苦笑着摇摇头,道:“哪里敢乱猜呢,国师您一心为国,下官怎么可能怀疑您?下官只是担心,这个消息如果不加控制的传扬出去,恐怕会有损您清誉。”

        “清者自清。”

        这个问题怎么回答都不好,而姜星火不想跟金幼孜交浅言深,所以只回答了这么一句。

        因为之前关于盐法和海禁,属于公务讨论范畴,这个就不属于了,姜星火没义务回答他落下什么话柄,虽然姜星火不在乎,但这种事情能免则免,日后能给自己少很多隐患。

        事实上,清者自清当然是场面话,这世界上几乎就没有“清者自清”这回事,而在朝廷做事,在大多数情况,都是被泼了脏水,又得干脏活,也就无所谓脏水了。

        审法寺的权限是有限的,封建时代指望什么立法自主?有些东西金幼孜能做主,而大部分涉及到朱棣利益的,肯定是唯命是从。

        姜星火把桌上的草稿递给金幼孜,转移话题说道:“这是保险相关的,新事物,都得走立法程序,金少卿先看看,稍后我让大明银行跟钱庄谈一谈,不管是老百姓的商业保险,还是海外贸易相关的商品保险,都是切实利国利民的跟日本、朝鲜、安南、占城等国签订的贸易契约里,基本都有保险相关的条目,所以还要快点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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