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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二章 立法 (10 / 16)

作者:西湖遇雨 最后更新:2025/8/4 16:29:35
        姜星火苦笑道:“这里面涉及的东西很多,并非一厢情愿地就觉得,迁回去就是好的.洪武朝迁了一大堆县镇,都弄回去,房屋怎么弄?这么多年大部分可能都住不了了。”

        “除了房屋,麻烦事还有一大堆,现住址的田土怎么处理?不在这里住,那肯定就无法继续拥有了;迁回去如何供给资源?这些可都是在海岛上,短时间又无法自给自足,人口数量多了,要无偿养一两年,对地方官府是个极大的负担.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当然了,不迁也可以,不迁就这么麻烦都没了,但百姓里,肯定也是有思念故乡,打算重新以海为业的,而且定然为数不少。”

        金幼孜也补充道:“除此以外,离开大明的百姓,要不要重新接纳、户籍怎么处理,这都是事情,因为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一旦放弃迁海政策并且接纳回国的人,这些人里面,肯定是有手上沾血的,而且极难辨别,这些人都是不稳定因素。”

        “是这个道理,所以我说先在法律层面上开海禁,迁海的事情,慢慢来。”

        这些所谓的小问题都要考虑周全,而不是光修改一个法律就完事,而眼下,也确实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

        沿海百姓的回迁问题,以及出国百姓的回归问题,跟海禁这个大原则比起来,其实都不是个事。

        只要解决海禁在法律层面上的困扰,把海外贸易发展起来,关税收上来,那么其实很多事情,都可以慢慢解决。

        金幼孜说道:“跟迁海比起来,市舶司的问题反而简单一些。”

        市舶司,是宋、元、明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衙门,相当于现代的海关,只不过职责还要更多一些,在南宋和元朝,市舶司达到了巅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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