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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章 私盐 (8 / 14)

作者:西湖遇雨 最后更新:2025/8/4 16:29:35
        在三位堂官最后沟通一次过后,开始宣读。

        第四百三十八章私盐

        「本案的核心在于李至刚亲属是否经商,经过锦衣卫提交的证据表明,李至刚与妻子虽因无子而休妻,但多年相伴,感情甚笃,不忍抛弃妻子令其衣食无着,故租住房宅,以洒扫等劳作相抵,并不违背《大明律》相关规定。

        另外,李至刚前岳父经商的确存在古董售价过高,经评定后远超市价的情况,但无证据表明与李至刚有任何联系,仅以平抑物价勒令其不得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出售古董。」

        三法司经调查证实,前礼部尚书李至刚并未涉嫌收受贿赂,且在任职期间并无滥用职权证据。此案的证据不足以支撑判处李至刚之前被诉罪名,且鉴于此案牵扯重大,影响广泛,因此三法司会审结果,

        将于《明报》刊登。」

        宣判结果公布后,姜星火放下手中厚厚的笔记,第一个站起身来说道:「恭喜李大人。」

        紧接着很多参与三司会审的中层官员也纷纷恭喜李至刚。

        看着刑部的两位侍郎,姜星火也是笑了笑。

        姜星火并不担心接下改革盐法,会有什么太大的差池。

        因为「李至刚案」的结果,注定会成为大明司法改革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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