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众人微微愕然的神色,姜星火继续道。
“法不可以轻变也,亦不可以苟因也。”
“苟因,则承敝袭舛,有颓靡不振之虞,此不事事之过也。”
“轻变,则厌故喜新,有更张无序之患,此太多事之过也。”
“二者法之所禁也,而且犯之,又何责其能行法哉?”
“故此,去二者之过,而一求诸实,法斯行矣。
这几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法”既不能轻易变动,也不能完全按照过去的来,要摒弃二者的弊端,然后做到“求实”,也就是根据实际需要来调整“法”,如此一来才能行得通。
至此,姜星火完成了反击的理论部分。
论述的四段论结束。
第一段,姜星火肯定了朱元璋的功绩和能力,并反击了王景扣给他“乡间书生、狱中囚徒”的贬低,以诸葛亮、管仲自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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