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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 大军 (6 / 9)

作者:西湖遇雨 最后更新:2025/8/4 16:29:35
        “说说吧。”

        到了这般田地,看着周围虎视眈眈的便装武士,赵海川想要活命,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于是将之前的事情一一道来。

        “嗯,赵小旗,也就是说你杀了姚公志,结果反被曹松偷袭,险些送了命。”

        第三百二十八章大军

        姜星火说完,指尖捻着一片桃花,用力搓成两半,说道:“擅杀朝廷命官,是得抵命的。”

        “下官的命不值钱。”

        赵海川赵小旗很有自知之明,他径自说道:“下官有曹松的罪证,他是锦衣卫暗桩,对外不公开的,但常州府有一些官员知道他的身份,为了堵住他的嘴,给了他不少银钱,这里面就有武进县令姚公志,而姚公志的靠山就是常州府知府丁梅夏.丁知府在这个位置,从洪武二十五年接任了张度后,一直坐到现在,在常州府一地可谓是只手遮天,没有人不怕他、不畏他。”

        事实上,自从朱元璋时期胡惟庸案、蓝玉案后,为了稳定大幅度减员的文官系统,朱元璋就默认了这种久任制,便是所谓“凡内外庶官,不可不重其任,尤不可不久其职”,譬如琼州府这种人人视为鸟不拉屎的地方,知府王伯贞就足足做了十六年,至于创纪录的宜城知县一职就更离谱了,尹希文做了二十年都没挪窝。

        建文帝朱允炆一登基就忙着削藩,更没空搞文官正常的铨叙、升迁、罢黜,所以各地官员普遍又干了四年。

        这种地方主官长期位居某一个位置的情况,必然会导致其势力在当地与本土力量相结合,继而盘根错节,成为一个个寄生在大明身上的土皇帝。

        在江南富庶之地,这种情况尤为严重,这也是姜星火首先要动手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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