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二百二十三章 东厂西厂?【求月票!】 (5 / 7)

作者:西湖遇雨 最后更新:2025/8/4 16:29:35
        好吧,无限套娃没完了。

        ——————

        “增加监察机构当然是一个常规的解决思路,先不用说对小吏有没有用,其实从历史上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增加监察机构到底对官员有没有用?知道了这一点,那么对小吏有没有用,也就不言而喻了。”

        姜星火简单地给燕校尉举了一个铁血大宋的例子。

        就如同残暴不仁的元朝在对外交往贸易以及天文数学成就上有可取之处一样,哪怕垃圾到“对外唯唯诺诺称臣纳贡,对内重拳出击迫害良将”的我铁血大宋,在某些特定方面,也是有一定可取之处的。

        譬如,监察系统。

        “监察机构,以宋为最。”

        姜星火缓缓道:“关于宋代监察机构人选的条件,宋代台谏官(御史)有十分之九为进士出身,即便不是进士出身,也要‘特赐同进士出身’方能为台谏官.同时宋代严禁官二代做台谏官,且必须有基层工作经验,嗯也就是至少要有主政一县的履历。”

        “宋代监察机构的履职行为,规定御史每个月必须上奏一次,称为‘月课’,监察范围自宰相至百官,三省至百司,都是有罪即可弹劾。而御史如果上任十旬没有任何纠举行动,则要受到辱台之罚。”

        “宋代监察机构的外出监察,南宋《淳熙条法事类》曾明确记载,无论是台谏官还是巡查官,所经过的地方,非是正常公事,不得居住超过三日,更不得与地方官有任何非公事交往。同时如果巡查与本人和亲属有利害关系,须得回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