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都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
刘志明不甘示弱:“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1.2条指出……”
“第5.1.2条指的是持续性植物状态,”江晚柠打断他,“而第5.1.1条明确将‘危及生命’的损伤列为重伤。我的病历清楚显示,当时已经出现脑疝前兆,随时可能死亡。”
这场法律条文的对决持续了整个上午。
江晚柠对每一个法条的反击都精准有力,专业能力全面碾压对面的专业律师。
旁听的记者们目瞪口呆,有人甚至忘记拍照。
下午继续开庭时,刘志明换了策略:“江女士,你坚持不和解,是不是想借机炒作?毕竟你现在复出需要热度……”
“反对!”江晚柠直接举手,“被告律师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污蔑原告动机,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38条。”
审判长点头:“反对有效。被告律师请注意言辞。”
最终陈述时,江晚柠站在原告席上,声音有些哽咽:“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不肯和解...因为那天被砸中的江晚柠,差一点死了。”她指了指自己的头,“现在站在这里的,是一个侥幸活下来的人。如果轻判这样的暴力行为,只会让更多疯狂粉丝觉得,无故伤害他人不过是一点钱就能解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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