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司”管理外贸港口、关税;
“路政司”规划道路、驿站;
“矿务司”管理国有矿产;
“警备司”负责主要城市治安(非军队);
“律法司”(隶属刑部但独立运作)负责律法解释与修订草案;
“审计司”独立监察各部钱粮开支。
大理寺(司法):独立于行政体系!为最高审判机构,掌重大案件终审、法律解释。
地方设提刑按察司,垂直管理,避免地方行政干预司法。苏渊深知司法独立乃立宪基石。
地方改制:废节度使,设省、府、县三级。
主官由国政院提名,皇帝任命。
强化垂直管理(如按察司、税吏),削弱地方割据。推行“乡贤议事”,吸纳地方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新学根基:临渊城建立的全新学堂体系(小学-中学-高等学堂)是未来官僚与技术人才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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