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通俗程度也是。
写得惨和写得晦涩,其实很多时候是偷懒的做法,真正又酷又有趣的故事,一定同时也是深刻的。
否则就不是真正的酷和有趣,而是拙劣的假象。
读者花精力去跟随剧情,理顺逻辑,感受人物,得到的首先就应该是乐趣,并且是绝对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左轮看了太多太多,受够了说教,故作深沉,道德绑架……想让故事更纯粹。
即不需要别人告诉你,这个故事有多深刻,有什么样的人文关怀,有什么样的艺术成就……
左轮想做的是前面这些都有的情况下,还是有趣。
网文是个服务业,读者并不是py的一环。
如果做不到,那就更用力的去做,不管要多花掉多少脑细胞。
讲故事的人不应该用眼泪来推卸责任,不管是自己的还是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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