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能自己去了。
……
罗兰对「诺提金灯」没什么好恶,只是这个名字曾出现在他那段灰暗的记忆里,以至于到伦敦许久,路过多次,他也从未看上一眼,更别提进去享乐。
——费南德斯到私下里常去,但他清楚罗兰的过去,从不叫他。
(只是去诺提金灯不叫,其他地方还是经常发出请客邀约,罗兰甚至认为他是不是酷爱请客。)
那里有表演,有供男人或女人享乐的项目:千奇百怪。
只要是人类能够用脑瓜想到的,诺提金灯几乎都能满足。
这样比起来,梅森·莱尔的马戏团也只是个小意思了。
不过也对。
大多数流于表面的娱乐只供给囊中羞涩的,而深入骨髓、教人疯狂高歌的,唯有少数人能摇着酒杯,和同样陷在牛皮沙发里的朋友笑谈着在大理石地板上爬来爬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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