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韦尔斯的人生却走到了尽头。
他看着那些年轻的、高个儿的小伙扣着呢帽,流里流气地调侃那些路过的姑娘。他们蹲在墙角或哪个皮鞋匠的摊位旁,裹得厚厚的,呵着白气,夹着烟卷,生机勃勃。
老韦尔斯只是颤颤巍巍经过,他们的目光没在他身上停留哪怕一秒——
他只想被马车撞死。
投河曾是个好主意,但韦尔斯到不了河畔,想到马车经行的远路,那些颠簸,一旦未能成功还要想办法回来——想到这些,他就老早将投河排除在选项之外了。
‘给我一个结果。’他冻得哆哆嗦嗦,疼得哆哆嗦嗦,扶着墙,走累了,就靠一会。
东区的马车不多。
他得在这儿等一会。
老韦尔斯压了压头顶的呢帽(曾经是礼帽),不仅回想起数月前的生活:那时候,他甚至不需要自己亲自走路。
无论走路,吐痰,拉撒。
都有漂亮的男孩或姑娘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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