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柯林斯撇了下嘴,没搭理罗兰,和那金斯莱对视:“你倒有点本事,该去伦敦开个侦探社什么的…不说赚几个钱,凭你的脑袋,总能进那个圈子。”
“我不怎么感兴趣,先生。”
“但你会对那圈子里的狗屁事感兴趣,”老柯林斯咂巴两下嘴,拉着扶手,吃力起身,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红酒:“越高级,狗屁事越多——你这身份的人最应该清楚。”
金斯莱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打扮:衬衫、马甲、布裤,没什么特别的?
“别看了,你要不是个富家少爷都怪,”他抓着玻璃杯,牛饮一样咕嘟咕嘟将红酒一饮而尽,胡子和嘴用手背囫囵抹了一下:“干这行的,要么是吃不起饭的下流胚子,要么,是闲出屁的富家少爷。”
“瞧瞧你,还有功夫慢条斯理的看怀表,你能吃不起饭?”
金斯莱沉默片刻,点了点头:“您看得准。我确实不愁吃穿。”
老柯林斯用眼睛斜他:“你可不是‘不愁吃穿’,你是‘非常有钱’,少弄这把戏。我告诉你吧,我这双眼睛还没看错过谁。”“是,”罗兰帮腔:“我叔叔不仅看不错人,还有各式各样的能耐呢,比如写诗,或者在屋子里大声吟诵那——”
“你给我闭上嘴。”
萝丝就哈哈哈的乐个没完。
老柯林斯看了眼这没装半天就露原形的女孩,不禁恼火质问罗兰:“她怎么知道我在屋里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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