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问罗兰,问他有什么擅长的。
罗兰说他擅长心碎。
“你擅长油腔滑调,坏东西。”萝丝白了他一眼,不想让金斯莱看低罗兰,替他答道:“我的朋友听力非常灵敏——您也看见了,他的眼睛有些小不适,所以,耳朵灵极了。”
没想这话倒让金斯莱更加…可以用狂热吗?
他详细地问了罗兰听觉方面的问题,然后又说,他曾想过一个问题,倘若每个人的体重不同,鞋的材质不同,甚至性别不同导致的走路方式不同,那么,发出的声音也该不同,对不对?
萝丝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对?”
“那么,和声音一样——脚印,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说?”
罗兰听明白了。
“您的意思是,通过脚印的大小和深浅,判断一个人的体重和性别。”
“没错,还有身高。”金斯莱挥了几下手臂,丝毫没察觉雪茄头的白灰甩了自己一身:“身高,体重,步伐——我看过一些资料,先生,越高的人,脚越大,这其中有些少数派,但我想,至少大多数是这样,对不对?”
“我甚至推测,倘若每个人的行路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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