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色的行刑台十分宽畅。
它大概到罗兰的下巴,三四个台阶的高度。
市民们四面八方围着它,顶着烈日。
一些小商贩借机牟利,穿梭在肩膀与腰肢间,嚷着‘新鲜冰冷的啤酒’或‘薯条’——还有些格外老练的老板,早早做了充足的准备,借来许多把大号遮阳伞,埋进泥里,吆喝着出租。
平时一杯咖啡就能享受的阴凉,今天要三四倍才行。
“我们得找个合适的位置。”
金斯莱也感觉到热了。
他以为只是:抵达,挤上三五分钟,押送犯人,念一段没人记得住的祷词,挥刀砍头,喝血酒,走人——这个时间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可实际上。
三个人单在人流中找到一个合适的观赏位,就已经花了二十分钟。
他没有戴他那顶能够‘通风’的丝质礼帽:在顶子上开了天窗,还有小合页,能够因阵风而扇搅的特制凉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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