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祥的屋里人姓王,不是个什么好出身。
给爷们生了个模样好的姑娘,却没怎么得过婆婆和周祥的好脸。
人倒是心地善良,也勤快。
自从周祥染了懒病,成天骨头缝里过蚂蚁,她就每个清早一准起来,安置好女儿,匆匆出门。
约有半年,干着大脚仙的活,进项还算够养活家。
可这活多少不算干净,长久了,就得遇上那些不好再续弦的,到了家中服侍,白日打扫,晚上枕畔——鹦鹉嘴鞋穿上,两只大脚踏着摇着,总有这么一天。
周王氏干脆断了这心。
后来,找了个晒布和搬运规整的活计,月钱少了,也更累,经常弄得浑身蓝的绿的一片,却也倒‘干干净净’——周祥对此不置可否,但从那天起,态度好上了不少。
周王氏就觉着自己没平白受累。
“当家的。”
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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