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他信伊芙。”
露比说他无比热爱海洋,渴望到海上生活,一点也没错——他所表现出来的甚至超过热爱,该用痴迷来形容。
金斯莱越听越好奇。
心里那股劲头终于提了起来:他就爱解这种谜。
“他什么时候来的?”
“你是说,到这儿干活?”露比捋了捋长发,偏头思索:“我想想…八年?十年?要有这么久了,先生。我听说他很小就在花街混,许多大一点的,都看着他长大。”
也就是说。
当纵火案发生后。
他就到了花街,改了名字。
“有意思。他的父母呢?或者任何一个称得上亲戚的。”
露比摇头:“都没有,先生。他无依无靠,也无牵无挂。吃住都在花街,也用不着存钱——除了他那不切实际的梦想与热爱,说实话,同那些揽客的鼻涕虫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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