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要乐意和绅士们、女士们打交道,让他们满足,又不完全满足——而并非用刀片划开皮包,用本该如婴儿嫩滑柔软的手指,去撬锁,去翻窗户。
然后被殴打,像个假小子一样撕了裙子,领着自己的手下边骂边逃。
不必在酒馆里听着最下流的侮辱,然后再用更下流的侮辱回去。
她曾经想自己是不是个‘怪物’。
连安妮都有成为‘女人’的梦想——而她?
甘于现状。
她热爱盗窃,抢劫,游走在刀锋上,那心脏泵动到大脑震颤的刺激感。
一想到要勒紧腰,被层层叠叠的里外裙包裹,摇曳着裙撑小步游走于那些精致的宴会——她就由衷感到烦闷,恐惧,窒息。
她宁愿一辈子泡在朗姆酒里,在雷鸣的夜里盗窃,在暴风雨中抢劫,甚至幻想和自己所爱之人在最严密的追捕中接吻。
她本来没有恐惧,可遇上罗兰后又开始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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