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皇帝和臣子之间,是一份契约,臣子和百姓之间,也同样是一份契约。
没错,契约的签订,就是为了将来撕毁而存在的,但是也别忘了,但一方撕毁了契约之后,也别怪另外一方不再遵守契约了。
大汉最基础的契约是什么呢?
是约法三章。
简单比喻的话,这约法三章就是大汉宪法,而之后的其他律令,都是对于这个基础契约的再解释再拓展。正常来说,不管后续是怎么解释,怎么拓展,都不能违背最初的宪法,但是实际上在大汉之中,绝大多数时间之内,作为管理民众的律法,并不是最初的约法三章,而是各种各样的临时办法,暂行通知。
并且这些临时办法和暂行通知,有时候是违背了大汉立国之初的约法三章……
就像是当下,临时加派的任务,要么就是更高的报酬,要么就是给予一定的职位,而不是骂骂咧咧的表示下等贱民,干点活都唧唧歪歪。
一个小吏显然不能代表整个的大汉,也不能代表曹丞相,可是他能成为这一份契约上破坏的那一个点。
每一次事件,都是单独的点,这没有错,不扩大,不蔓延,不偏颇,都没有错。
只是点多了,就成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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