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丁冲抓人了,他要抓捕一些散播谣言,中伤命官的恶意之徒,将这些人统统在蓟县城墙之上斩首,以表示自己面对强敌是毫无畏惧的,是敢于正面淋漓的鲜血,是敢于和凶恶残暴的恶徒做斗争!
恶意之徒么,简称恶徒,没错吧?
胡人在蓟县城外在劫掠,在杀人。
丁冲在蓟县之内寻求团结安定,也在杀人。
雾气弥漫……
曹军大败,胡人劫掠。
似乎是理所当然,可是……
为什么?
这些苦难的百姓他们难道没给曹军,哦,不,没给大汉朝廷缴纳足够的赋税么?
甚至可以说他们缴纳的赋税远远超出了冀州和豫州,可为什么他们依旧要承担这样的结果,接受如此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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