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斐潜的策略,看似没有定论,但是实际上已经有了结果。斐潜并没有直接上场就是喊着要干死今文,亦或是说要复辟古文,因为这样只会让事情发生激化,而一旦矛盾激化,很多时候有些人做事就未必是理性了,为了维护各自的立场,在情绪作用下就会出现不管脑袋只管屁股的情况。
华夏重用,漂亮话说再多,不如实际上一用。
考试也是如此,第二场是公文应用内容的考试。制定的题目,做诏,表,牒,章,判各一。
这些诏,表,牒,章,判同样也是像围城。
因为是限定的题材,限定的字数,限定的格式,不容有错。
斐潜在最初开始执政的时候,各地县乡上报各种行文,便是随心所欲的展现文墨,辞藻丰富得让斐潜看得脑袋都大,于是便逐渐的完善这一类的公文的规范,框死了规格。
比如表,就是用于陈情。凡属于论谏、劝请、陈乞、待罪、进献、推荐、庆贺、慰安、辞解、陈谢、讼理、弹劾等事由,皆为表。表开头第一句,必须说明是什么事情,人物地点时间事情,然后再叙述具体情况,末尾要加上建议或是已经处理的相关举措等,整体篇幅以四百字为宜,最多不得超过千字。
最后一场才是策论。
相对会宽松一些,但是也有限制的,想要自由发挥离题万里,恐怕就连卷子都一起飞走了……
这一套的考试内容和规定,渐渐会形成规范,然后便是沿用下去。如果说能够以此三场考试,通过这种手段就可以相对来说比较全面的考察学子,选拔出来的人也相对来说更有文化、更有见识,同时还具备一定的有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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