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潜缓缓的走到了山坡之上,然后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
第1290章商贾
这也算是一种矫枉过正,或者说,华夏的历史上总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矫枉过正……
以商鞅变法为分界线,中国古代商人的法律地位可分为两个阶段,自华夏进入文明传承的时期一直到春秋战国,商人法律地位并不低下,而且在春秋战国时期甚至出现了商人的巅峰时期,但是从商鞅变法尤其是秦汉以后,商人法律地位就被严重贬低,甚至不惜重重抑制。
商人在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特殊的阶层,但是很有意思的是,在上古时期,对于商人的词语大都算是正面的,或是中正的,只是到了后面才越来越差。
商朝,原本就是指得是在中原地区那一批经商的人,因此才称之为商。《易经》当中有言:“庖牺氏没,神农氏作,列廛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就连尚书当中也有舜在受尧禅让之前,曾经“贩于顿丘,就时负夏”的语句。在西周时,由于实行“工商食官”的制度,统治者也不必实行抑商、贱商的政策。时至春秋战国时期,封建地主阶级尚未完全确立其统治地位,此时甚至出现了中国古代商人的黄金时期。
如齐桓公起用商贾出身的管仲为相,整顿国政。
又如范蠡、子贡、猗顿、白圭等等。
还有吕不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