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算是写的好处之一吧!
他内心世界远比表现出来的性格要丰富的多。
他闭上了眼睛,崔新雨却仍然看着他。
今晚她也喝了几杯酒,酒劲上涌的她,感性的一面也压制了理性,因此这一刻,她忍不住在心里拿当年那个呆瓜和曹胜作比较。
论才华,肯定是曹胜更有才华。
那个呆瓜,有值得一提的才华吗?只是一个书呆子而已,学习成绩倒是不错,考了一个不错的大学,这方面是比曹胜强的。
论外表……
曹胜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绣花枕头,比那个呆瓜帅多了。
论性格……
曹胜性格随和,但最近变得有点严肃,今晚却又表现出幽默的一面,这家伙就像是个神经病,性格竟然是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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