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把钱全部交给千寻股东后,才能正式向纳斯达克提交退市申请,又要交一堆资料。
纳斯达克批准完成,整个收购过程才算完整结束。
这些只是一般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私有化退市流程,千寻显然不是一般公司,要复杂几倍不止。
因为罗伯特跑了。
罗伯特持有15.4%的千寻股份,这部分股份中,11%是B类股,具有十倍的投票权,也就是说,罗伯特牢牢把握着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投票权。
就算未来他被通缉,他作为千寻公司股东的权利,也不会因为他的逃亡身份自动被剥夺。
在包括迈国在内的大多数司法管辖区,股东权利的行使与股东的个人刑事状态是分开的。
就算根据公司章程,在这种情况下,B类股票的超额投票权会自动失效,但它本身的投票权却并未消失。
千寻董事会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要么向法院提出冻结股份,要么申请委托管理。
当然,如果罗伯特李这时候授权一个代理人管理他的股权及代理投票,情况会更加复杂。
不过,这些麻烦对于方豫来说,就只是浪费一些时间而已,都不算真正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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