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用仔细研判证据,先把人执行了,然后让更多人知道,有人因为违反禁酒令已经被送上了电椅,执行了死刑。
死亡对犯罪的威慑永远大于不疼不痒的处罚,也只有这样,才会让禁酒令看起来不是一个国会的笑话!
至于冤枉?
都已经开始犯罪了,如果没有抓到以后他肯定会越搞越大,或者说他一辈子肯定能累积这么多,现在不过是提前判了而已。
哪有什么冤枉不冤枉的?
局长心领神会,他本来还在打算怎么搞定这件事,结果就有人主动送了一封信给他,上面给了他一个地址,告诉他里面有大量的走私酒。
他一开始是不信的,但还是派人去调查了一下,的确有不少酒。
他立刻就开始组织大队人马,开始作秀。
还没有完全散尽的记者就像是嗅到了血腥味的鲨鱼,快速的跟了过去,这也是局长想要见到的。
十几分钟之后,在港区偏南一些地方,发生了短暂的交火声,并很快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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