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不应该用尊重这个词,他想要表达的是法官的屁股好像已经歪了,虽然法官没有表现出来,但他能感觉到。
那种眼神,神态,都说明他对自己有意见。
该死!
十分钟时间过得很快,回到法庭后法官当庭宣布了结果。
六名少年都是初犯,且在这之前没有案底,也没有表现出对社会的危害性,他们中主要持棍打断乔尼两条胳膊的两个年轻人,分别被判以九个月(打断乔尼第二条胳膊的人)和一年(打断乔尼第一条胳膊的人)的有期徒刑,并处社区义务劳动六十个小时。
其他人三人都是社区义务劳动,都在一百小时以上。
并且,要归还赃款,且赔偿一部分费用。
因为乔尼没有律师来为他主张赔偿诉求,所以法官只会按照法官自己能决定的来赔偿,也就是一个精神损失费,医疗费,营养费。
这些东西都是有标准的,直接参考就行,至于其他的?
乔尼又没有律师,自己也没有主张,法庭肯定不会帮他。
而本案的核心,学徒,法官考虑到事出有因,但也的确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考虑到学徒实际上在整个事件中一直都处于弱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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