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秦家打算跟王东合作,不说能不能赚钱,最起码就要先亏损5000万。
而且这么做,对秦家没有任何好处。
就算王东替秦家补上这笔违约金,依然没有任何好处。
第一,东海啤酒厂,知名度不够,在市场上占有率也不高。
秦家跟之前的酒水品牌合作,是相辅相成,是合作共赢。
而如果跟东海啤酒厂合作,就属于降低身段,帮衬王家提高酒水的知名度。
这对秦家来说,本身就是亏本的买卖。
第二,王家的酒水能不能卖得动,市场认不认可,还是两说。
就算秦家签署了这笔合作,但王家的酒水客户不认,那又怎么办?
酒水方面的销售损失是小,如果因此影响了秦家的品牌形象,那才是棘手的,这也就增加了这笔买卖的风险。
第三,如果秦家毁约,对生意上的信誉度也有影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