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性质特殊。
墨雪剑并不适合添加到这里面。
她早就把墨雪剑贡献出来了。
如今,这柄墨雪剑自是要物归原主。
不过,万剑一是个有原则的男人,说了不要,就是不要,在跟苏茹和田不易二人推诿了半天后,灵机一动,给林朝辞递了个眼神,随后,当着苏茹和田不易的面,相当爽快的答应了下来,在苏茹和田不易差点被这一百八十度的转折闪了腰的时候,收到万剑一信号的林朝辞,又反手把万剑一送给自己的墨雪剑送给了田灵儿,主打一手心领神会的骚操作。
苏茹和田不易肯定是不同意的。
但逻辑通顺,也是不假的。
我把剑送给你,你接了,那剑的处置权就归你了。
你把剑又送给我,行,这柄剑的处置权又归我了。
我把剑送给我徒弟,处置权自是移交到我徒弟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