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打个招呼是应该的。
而在打招呼的过程中,找个适当的时机介绍一下自己的朋友,也是理所应当的一种行为,这是最基本的尊重,哪怕这两个朋友最后只局限于点头之交,但一份知情权还是有必要的。
故此,我介绍我的朋友,给你以及你的朋友认识。
而你也在介绍你的朋友,给我以及我的朋友认识。
如此一来。
这两个跟随我们各自而来的朋友。
就从互不相识变成了点头之交。
起码在下次遇到时。
知道对方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人。
而且,如果这两个因缘际会认识的朋友下次同样带着朋友,他们的朋友也一样能相互的认识。
不敢说感情有多么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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